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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概述
作者:佚名    政策法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3    
1Reach是什么?
REACH是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共同通过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该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有131条说明,法规正文141条,附录17项。
该法规中化学品既包括物质本身,也包含在配制品和物品中的物质。
该法规规定,除非有特别说明,任何物质自身都需要注册。对于配制品或物品中所含的物质,也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注册。
Reach是欧盟建立的、针对非欧盟国家出口到欧盟国家的化学品进行制约的非关税贸易技术壁垒。
 
2Reach适用范围
2.1 Reach法规的第二条规定了该法规的适用范围。该法规不适用于:
1)、Directive 96/29/EURATOM指令内的放射性物质。
2)、海关监管的、未经任何处理和加工、仅仅是为了出口而临时存在保税区或保税仓库中的物质;
3)、非分离的中间体。
4)、以铁路、公路、内河航道、海运或航空运送的危险物品和在危险配制品中的危险物质。
5)、Directive 2006/12/EC指令中废物不是本法规的物质。
2.2 该法规不应与有关工作场所和环境的法规相冲突,如Directive 89/391/EEC, Directive 98/24/EC, Directive 2004/37/EC,Directive 96/61/EC, Directive 2000/60/EC,Directive 76/769/EEC。
2.3 在下列情况,物质不需要注册或等同于已经注册过:
1)生产或进口质量小于1吨的物质不需要注册。如果生产或进口的配制品和物品中物质总质量小于1吨,该物质也不需要注册。
2)法规附录IV和附录V中自然物质可免于注册;
3)回收过程得到的物质与已经注册的物质相同,可免于注册;
4)从欧盟出口后又再次进口的物质。
5)仅仅为了科研目的而进口的物质。
6)仅用于工厂保护的活性物质和配料(如Directive 91/414/EEC, Regulation 3600/92, Regulation 703/2001, Regulation 1490/2002, Decision 2003/565/EC,Directive 98/8/EC, and Regulation 2032/2003).
7)被列在已通报的欧洲化限额清单(ELINCS) (Directive 67/548/EEC)中的化学品。
8)现场分离中间体和运输中间体
 
3、              名词和术语
3.1 物质、物品、配制品
    物质系指在自然状态下或通过任何制造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保持其稳定性而有必要的任何添加剂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杂质,但不包括任何不会影响物质稳定性或不会改变其成分的可分离的溶剂。
    物品(Article)是指由一种或多种物质和(或)配制品组成的物体。在生产过程中,它被赋予了特定的形状、外观或设计,比它的化学成份有更多的最终功能。物品可以是最终制品,如汽车、成衣、家俱、玩具、计算机等,也可以是最终制成品的元器件、零件、部件,如轮胎、印刷线路板、LCD面板、玻璃纤维、化学纤维、螺钉等。物品的包装物也是物品,要与所包装的物品分别评估。如果包装物使用后在欧盟境内成为废料,不上市,它按照相应规定可豁免REACH法规的义务(见AIG的FAQ部分)
    配制品系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
3.2 注册、评估、授权、限制
n      注册: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应该生成该物质数据,用这些数据评估物质的风险,制定并推荐合适的风险管理措施。已经注册的物质可以在欧盟内部市场流通。
n      评估:物质注册之后,欧洲化学局会检查注册是否符合本法规的要求,以及制造商和进口商是否需要通过检测提供更多的数据。虽然制造商和进口商首先将通过评估产生的关于物质的信息用于管理物质的风险,但是这些信息也可用于授权或限制,或启动欧共体其他法规的风险管理程序。
n      授权:为确保高度保护人类健康,包括保护相关人类群体和可能某些易受伤害的亚人口群体与环境,极高关注物质应根据预防原则予以高度关注。当申请授权的自然人或法人向批准授权的主管部门表明,来自物质使用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风险已被充分控制,主管部门应给予授权。应确保欧共体内部市场的良好运行,同时保证极高关注物质的风险得到了适当的控制。对于被授权的物质应该考虑用合适、安全的替代物质和技术替代极高关注物质。
n      限制:对于具有持久、易于生物累积和有毒性的物质,或具有非常持久和非常易于生物累积特性的物质,属于极高关注物质,对于CMR1、2物质(致癌、致崎或生殖毒性物质,分类为l类或2类)的本身、或配制品中的物质进行限制使用或禁用。
3.3 通报
如果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物品的任何生产商或进口商应为其物品中所含的任何物质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通报(Notification):
(1)物质在物品中的总量≥1t/a/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
(2)该物质在物品中的浓度超过0.1%(w/w);
(3)该物质符合法规第57条规定的标准属于SVHC物质;
(4)该物质根据法规第59(1)条规定被鉴别属于列入许可候选名单之中。
3.4 物品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所含物质进行注册和通报?
    物质的注册、通报、供应链中交流信息以及可能受到许可或限制,需要按照下列几种情况区别对待:
    A.物品中所含的化学物质不会被有意释放(Released),则可豁免注册。
    B.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需进行物质注册:
       ①某个化学物质在物品中的总量≥1t/a;并且
       ②物质在正常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被有意释放出来。
    C.如果符合下列所有条件,ECHA可作出决定,要求物品生产商或进口商根据法规第二篇的规定对物品中所含的任何化学物质提交注册;
       ①物质在物品中的总量超过1t/a/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
       ②ECHA有理由怀疑:
            (a)物质从物品中释放出来,并且
            (b)物质从物品中释放出来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带来风险;
       ③该物质不适用上述第2条。
    D.对已经注册用于该用途的物质,物品可不注册。
3.5 下游用户
系指制造商或进口商之外的、在欧洲定居的、在其制造或专业活动中利用物质自身或在配制品中的物质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Reach规定,如果物质已经注册,下游用户的已经在该物质许可的应用范围内,则下游用户没有必要对其中的物质进行注册。
这需要整个供应链要加强沟通。
 
4、汽车工业Reach指南(AIG2.1介绍
4.1 出台背景
    Reach对整个产业都有很大影响。汽车产业链非常长,该法规的出台,对汽车产业影响非常大。
在许多国家,汽车产业都已经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为了应对Reach法规,欧洲汽车工业协会、日本自动车协会、韩国汽车工业工业协会、德国汽车工业协会、美国汽车行动集团、欧洲汽车供应商协会等机构共同合作,制定汽车行业Reach指南2.1。
4.2 内容简介   
    AIG 2.1共有6大部分和6个附录,见下表。其中,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是指南中最重要部分,给出了很多重要建议。
章节
标题
主要内容
第1章
Reach和汽车工业
汽车行业需要一个指南应对Reach。
第2章
术语和缩写
 
2.1
术语
介绍了Reach法规中的主要术语
2.2
缩写
共35个
第3章
重要日期
指出Reach法规中涉及的几个关键日期
第4章
指南
 
4.1
供应链中的角色
指出企业在Reach法规可能承担的角色
4.2
适用范围
指出Reach法规的适用范围,理解这一部分非常重要
4.3
物质清单
指南指出,汽车企业必须首先列出企业的物质清单。该部分给出了产品制造商、出口商和下游用户应该要做的工作。
4.4
物质/物品/配制品的出口
该部分认为,想要向欧盟进口产品的企业必须要确定一个唯一代表。
4.5
供应链的信息沟通
指南建议,汽车产业链中的所有企业都要加强沟通。
4.6
安全报告
指南指出,当下游用户的物质用途超出注册范围时,如何进行处理。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化学品安全报告。
4.7
物品中物质注册
该部分参考价值非常大,指出汽车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注册,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注册;哪些部分需要注册,哪些部分不需要注册。
4.8
物品中物质通报
指出在什么情况需要对物品中的物质向欧洲化学管理局进行通报
4.9
物品中物质信息沟通
该部分认为,当物品中含有高关注物质时,下游用户有权利知道这些信息。汽车企业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4.10*
授权
企业何时需要申请授权
4.11
Reach的完成计划
指出Reach相关工具和指南的完成时间
4.12
帮助工具
指出哪里可以找到帮助工具
4.13
业内帮助工具
各大汽车机构的Reach 相关信息
第5章
Reach流程图
 
5.0
导航图(统领的流程图)
5.1
物质/配制品中的物质注册
5.2
Reach的授权申请过程
5.3
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的注册
5.4
物品中物质的通报
5.5
唯一代表的确定程序
5.6
出口企业的义务(向欧盟出口的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
第6章
AIG的8步
给出了出口企业需要做的8项任务和相应计划
附件A
工作组支持单位
主要汽车生产大国的协会都参与了该项计划(中国除外)
附件B
通报信息
汽车企业须让上游企业认识到Reach 实施的影响
附件C
供应商声明
 
附件D
FAQ
 
附件E
供应商风险识别矩阵
 
附件F
与上一版本的变更
 
 
4.3 REACH指南的作用
 Reach工作组编写的汽车工业Reach指南,对汽车行业正确理解Reach法规以及如何应对该法规有很好的指导价值。该指南强调了很多重要信息:物质清单和物品清单、预注册、唯一代表、上下游交流的重要性。尤为重要的是,该指南给出了汽车企业应对Reach法规的导航图。
    虽然AIG 2.1列出一些不需要注册的零部件,如制动器、变速器、转向助力液、齿轮和润滑油等(如果这些零部件不是与整车一起进入欧盟市场的,企业仍需要对其中的物质进行预注册和注册),但是,该指南不可能成为通用手册,不会指出哪些零部件需要注册,哪些不需要注册,只能给出一个大致方向。
 
4.4 哪些物品或配制品可以不需要对其中所含的高危害物质进行注册?
汽车工业Reach指南2.1认为,下列物品用在汽车上后,可能会释放有害物质,需要对物质进行注册:
A) 空气清新剂
B) 灭火器
C) 玻璃水
D) 点火装置中的压缩空气(注意,该装置中应用的hydrogen,oxygen, noble gases, nitrogen不需要注册)
    该指南同时指出,如果下列零部件装在汽车上,被认为是汽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可以不用注册:
A) 刹车片
B) 变速器
C) 专项助力液
D) 齿轮
E) 润滑油
 
政策法规录入:org    责任编辑:ah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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